各机关部门: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经投票推选,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机关部门科室为校级先进集体:团委、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务处评估中心、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室、合作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基金会秘书科、人事处人才服务科、保卫处崂山校区消防科、青岛科技大学报社、学科建设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拟推荐以下事业编人员为校级先进工作者:于江波、于寿山、王丽梅、仇立峰、毕慧卿、曲 敏、吕蓓蓓、任 侠、刘玉梅、刘国立、刘施施、刘 强、祁丽华、苏靖文、李钟超、李海玲、岳 艳、荆小燕、修 勇、姜春雷、姜晓艳、董克明、楚晓俊、戴 倩;
拟推荐以下非事业编人员为校级先进工作者:于俊贤、李世鑫、崔 佳。
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机关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532-88956826
机关党委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