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考评指导办法》《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党员量化考评指导办法》等规定,及学校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
请参考学校组织部网站《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在认真组织会前学习、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基础上,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30%。
二、党内评优类别及要求
党内评优共分为3类:“五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具体要求和推荐数量如下:
1.“五好”党支部:“五好”党支部推荐对象需在2023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中被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参评党支部需成立1年以上。机关党委从申报者中推荐3个符合条件的党支部为学校候选对象。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需在2023年度党内民主评议获“优秀”等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者优先考虑),其中优秀党员候选对象的推荐人数一般为本支部党员总数的2%,参评党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机关党委从申报者中推荐7名符合条件的党员为学校候选对象。
3.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推荐对象需在2023年度党内民主评议获“优秀”等次,其所在党支部应被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参评人员需以现任职身份参评,并在同类同级岗位上工作满1年。机关党委从申报者中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党支部书记为学校候选对象。
参评人员的入党时间、任职时间的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入党时间、任职经历等以组织认定为准。
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支部请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工作,将附件1《2023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统计表》、附件2《党内年终总结工作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机关党委王伟企业微信。
机关党委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