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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十要”“十不要”工作清单

时间:2024-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十要”

1.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毫不动摇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

3.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一致。

4.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职能明确,服务能力全面,服务手段科学,服务方式适用,服务机制健全,服务对象满意

5.要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原则上所需解决的问题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及时办结的重要事项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反馈回复。

6.要严格落实“一次办好”工作要求,用新理念、新标准,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切实让师生“少跑腿”。

7.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抓好工作落实,出色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8.要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言语文明。

9.要团结协作,和睦共事,互相谅解、互相信任 、互相支持。

10.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十不要

1.不要阳奉阴违、言行不一。严禁听信和散播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严禁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和学校决定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

2.不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闭门造车,不联系师生,不掌握真情实情;严禁脱离师生,脱离基层一线,不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严禁在未经深入调研的情况下,“拍脑袋”做决策、出政策。

3.不要平推平拥、降格以求。严禁等靠要,不主动担当;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无具体策略办法推动工作;严禁干工作懒散松懈、拖拖拉拉、得过且过、庸碌无为。

4.不要拖沓散漫、贻误时机。严禁遇到问题矛盾不处置,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严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诿扯皮,不及时处理;严禁不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不落实“一次办好”工作要求,未树牢“第一时间”意识。

5.不要回避矛盾、当“老好人”。严禁不按规矩和程序办事;严禁回避矛盾,缺乏斗争精神,不敢动真碰硬;严禁工作中“和稀泥”“讲人情”,有“怕得罪人”的心态,搞“无原则、无底线”的“好人主义”。

6.不要忽视细节、影响形象。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严禁在解答咨询“我不知道、不归我管”等理由推卸责任;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严禁正常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不要拉帮结派、破坏稳定团结。严禁搞小团伙、小圈子,以人划线、拉帮结派;严禁搬弄是非、造谣传谣,制造和传播有损他人的言语,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8.不要铺张浪费、过度消费。严禁办公场所不随手关灯、关水;严禁行政经费管理无序,未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的管控;严禁对办公设备采购、配置、更新把控不严,耗材、开支无缩减;严禁校内活动海报、请帖铺张浪费;严禁出差审批制度未落实,出差人数和天数超标。

9.不要擅作主张、泄露秘密。严禁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不听从组织安排,我行我素、擅作主张;严禁违反保密工作纪律,打听、泄露、传播工作秘密及其他尚未公开的事项。

10.不要无视法规、心存侥幸。严禁不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未筑牢;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影响学校整体形象;严禁参与违纪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