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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作风能力建设专项督导工作细则

时间:2024-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能力建设,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督导目标

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持续加强机关作风能力建设,走在前、作表率,奋力创建“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效能型”的六型模范机关

二、督导对象

学校各机关部门

三、组织领导

组长梁树清

成员机关党委委员、相关处室负责人

、督导内容

(一)落实“严真细实快”作风要求

1.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严禁在工作时间窜岗闲聊和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等。

2.严格文明服务。要着装规范,用语文明,不得在公共场合说粗话、脏话;接、拨电话要互致问候,礼貌谦恭;接待师生员工要起立问候、致意,严禁态度冷漠、语言生硬。

3.严格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所需解决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及时办结的重要事项要做好回复反馈。依托智慧校园平台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

4.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办公室内要朴素整洁,办公用品要摆放有序;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室)禁止吸烟。严禁正常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饮酒。

(二)创建六型机关情况

1.创建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效能型”六型机关的情况。

2.督导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和个人要针对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分析和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达到整改效果。

、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主要采取随机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其中定期督导每学期不少于2次。

责任追究

机关作风能力建设专项督导情况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由督导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