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升理论武装工作实效,提高机关党委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机关党委委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机关党委委员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机关党委委员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谋划机关重大工作的重要平台。通过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委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掌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好学校中心工作。
机关党委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坚持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机关党委委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适当扩大到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机关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可委托副书记暂时代行职责。
机关党委学习委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其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做好学习服务工作,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七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学校、部门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四章 学习管理和考核
第十条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学校党委制定发布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每次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和调研的重点,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对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及时列入学习内容。
加强对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的考勤,因故未参加学习者,学习秘书应记录并备注缺席原因。学习会议一般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时,应提前向机关党委书记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及时补交书面学习体会。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建立健全集体学习档案,做好归档工作,妥善保管。集体学习档案包括: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考勤情况等。同时,分类归档整理好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材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加强述学述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述职述廉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应阐述学习情况,并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剖析。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