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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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是校党委在学校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具体领导党支部的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部门与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严格党员发展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四)加强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人员的思想动态。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组织机关人员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学习效果。

(五)协助开展对机关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等工作。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人员素质,塑造良好机关形象,打造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七)做好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同各民主党派联系与合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九)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机关各部门工作的实际状况,协调各部、处关系,加强互相协作、联系与沟通,凝聚人心,增强合力,解决实际问题。

(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